北京
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上调至80万
从今天起,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60万调整为80万元。这是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最新发布的重要消息。除以上调整外,公积金管委会表示,公积金使用还有3项利民变化。
变化一 最高贷款额60万调至80万
2007年6月20日,公积金管委会决定,自当年7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60万元。
在不到一年半的时间里,公积金管委会决定再次调整,从今天起最高额度调至80万元。
【调整原因】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闻发言人李持缨表示,购房人可以得到的贷款额度应该与每月缴存的公积金额度相对等。李持缨举例说,按照2008年最高缴存额2392元/月计算,个人贷款的最高额度为43万,按照一个家庭夫妻双方两人计算,单个家庭最高贷款额为86万。其次,按照市民购买中等价位(1.1万-1.2万元/平方米、中小户型)90平方米以下计算,购房者基本住房总房价应为99万至108万元,以首付20%来计算,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也应该在20万至86万之间,因此,我们把最高贷款额度确定为80万。
变化二 公积金将改为每月支取
为了方便市民按需支取公积金,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计划对原提取办法做出较大调整。按照原办法,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对于使用住房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但在昨天公布的调整方案里,上述条款取消了年支取的硬性要求,并尽快达到按月支取。
【调整原因】“每年提取一次的要求导致公积金提取的频率过低。”李持缨说,之前的规定是为了提高缴存资金余额,更好地向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中低收入家庭倾斜,但实际效果导致公积金提取的频率过低,影响了市民利用公积金购买住房。按照最新的计划,公积金按月提取的服务近期即可实现,市民不但可以将单位和个人当月交纳的公积金提出,还可以采用“定制提取”的方式,和公积金中心约定提取周期,公积金账户将会定期划账。
而对于房租支出超过家庭工资收入5%的家庭,今后拟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而无需再像目前这样“每年提取一次”。
变化三 超标房界定更人性化
在近期的限价房选房过程中,不少家庭因选到的两居室“超标”一两平方米,而无法享受首付10%的优惠政策。对此,公积金中心已及时做出调整:对于“90平方米”界定的误差率允许在3%以内,即只要购房人买到不超过92.7平方米的限价房,均可按“最低首付10%”的优惠申请公积金贷款。
【调整原因】李持缨表示,因为房屋面积的误差,导致购房者无法享受优惠政策不是很人性化。所以,在出现这种情况后,他们马上作出调整:按照房屋面积误差允许在3%以内的规定,超出规定面积2.7平方米以内的房屋,同样可以申请10%的首付。这样购买一居首付2万元左右,购买二居室首付仅需3万元左右,购买三居室首付仅需4万元左右。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已经购买了90至92.7平方米限价房的家庭:如目前已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但尚未放款,仍根据需要调整首付比例;已放款家庭则不能再更改。
变化四 缴存一个月也能申请贷款
为了防止骗贷,公积金中心之前制定借款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才能贷款。而从今天起,对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市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以不受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的限制,即缴存一个月也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调整原因】李持缨说,因为政策性住房是严格的在政府相关部门的监控下进行建设的,不存在商品期房中的房屋烂尾风险。同时,申请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家庭在申贷前就已经实行三级审核、两级公式,并经过住房保障办严格管理,不存在虚假购房行为,也就不会存在骗贷风险,因此作出调整。
上海
将购小户型房作廉租房资金筹措细则未定
“由于今年实行了廉租房实物配租新机制,所以近期主要以收购市场上小户型存量房为主,满足廉租家庭的适用性需要。”上海市住房保障相关主管部门昨日对《第一财经日报》确认,上海将收购小户型房源作廉租房,但具体资金筹措细则目前还没有最终确定。
这是上海实行廉租房准入标准调整、试行实物配租新机制工作的一部分。新机制的实施是上海上月底出台的“救市14条新政”中的关键一项。根据“救市新政”,也就是《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上海接下来要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通过收购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房源,加大实物配租力度,扩大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范围,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从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与民政局前天联合召开的“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推进大会”传递出的信息更为具体:“进一步加大廉租房源筹措力度,通过收购、转化、配建、改建、代理经租等多种渠道筹措房源,近期主要以收购市场上小户型存量房为主,以满足廉租家庭的适用性需要。”会议还确定,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行新机制,由住房保障机构组织提供租赁房源并按照市场租金的一定比例收取租金,实物配租家庭按家庭人员月总收入的5%支付自负租金,大部分租金由政府补贴,并直接支付给住房出租人。
此次实物配租新机制包含对保障房“存量”配租方式的改进。实物配租是指政府筹措和组织房源,供符合条件的廉租家庭租赁并同时发放租金补贴。新机制采取“增租”和“套租”两种形式,增租住房主要面对住房缺额面积大、家庭人口多、代际结构复杂的家庭,其原住房仍留着自住使用,并同时承租住房保障机构新提供的实物配租住房;套租住房主要面对住房缺额面积小、家庭人口少、代际结构简单的家庭,其原住房需交由住房保障机构按市场价格代理经租后,才可承租住房保障机构新提供的实物配租住房。
“接下来,上海的经济适用房也会配建相应比例的廉租房。”知情人士对本报记者称。根据上海市建设部门此前公布的数字,首批16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在三季度全面开工。而之前在上海华泾基地开工建设的一批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工程项目占地面积13.79公顷,一室户45平方米,占18%;二室户及二室一厅60平方米的房子占77%;三室户及三室一厅75平方米的房子占5%。
“收购的小户型存量房中不仅包括市区位置较好的旧公房,还包括其他区域的经济适用房与配套商品房,所需资金将以财政拨付。目前一些区县已在具体执行相关工作。”相关人士对本报记者解释。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廉租房套型建设面积以4050平方米为主。
“所购部分房源原本就是在上海保障房体系内的,即使是从市场上收购房源,也并非购买高档与大户型房源,所以不存在政府‘托市’之说。”上述知情人士对本报记者确认。
之前曾有消息称,上海将动用20亿元收储廉租房房源,但是上海市房地局方面昨天对本报记者表示,该部门并没有对外公布具体用于购买廉租房房源的资金数额与收储面积。
“事实上,参与政府住房保障系统的建设,对企业来说并非无利可图。”江苏地产龙头之一栖霞集团的董事长陈兴汉告诉本报记者,该公司目前在南京开发了200万平方米保障房项目,占其在该市开发总量的1/5,但即使按照每平方米增加200300元/平方米的建造成本为小区配置基本的节能环保系统后,该公司依然可以保证3%的利润率。陈兴汉估计,若开发商品住宅,该公司的平均净利润大概在15%左右。
另一家地产公司则分析称,保障房系统完善的本身并不能“托市”,但由于可以多层次保障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会有利于平抑房价,并减少金融风险,相比利用优惠措施号召买不起房的人买房,完善保障房体系更有益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