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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个人住房信贷政策 支持居民购买普通自住房

发布时间: 2008-10-24 10:15:00     来源:

    央行新闻发言人22日表示,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可能产生的影响,支持扩大内需,提高对居民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金融服务水平,保障民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央行对商业性个人住房信贷政策适时进行了调整。

    此次政策调整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金融机构对客户的贷款利率、首付款比例,应根据借款人是首次购房或非首次购房、自住房或非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等是否系普通住房,以及借款人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等风险因素在下限以上区别确定。

    金融机构应按原贷款合同约定条款,在综合评估风险的基础上,自主确定已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尚未偿还部分的利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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