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警押着段金全在昆明指认现场
冷血杀人魔?强奸犯?流浪汉?谁会将三者联想在一起呢?幼年时的不幸生活,7年的牢狱,2004年第一次在昆明杀人,33岁的段金全像上瘾一样,走上抢劫、强奸杀人的不归路。
第一次强奸杀人
2004年,段金全来到昆明以捡垃圾为生。那时,昆明白塔路延长线原昆纺附近正准备施工,多出一大块空地,他就在这片空地上建起一个窝棚,当作临时的家。6月的一天下午,闲来无事的段金全,双手第一次沾上了命案。他看见一个长发披肩,身高1.6米的女孩从街对面走过来。“我看她单身一人就想抢她,我从我住的窝棚跑过去追上她,刚好旁边有一个有积水的坑,积水大约有1米深,我就从背后用手勒住她的脖子,把她按在水坑里浸昏。之后,我把她背到窝棚里,先从她背包里搜出大约70元钱后,又强奸了她,之后把她掐死了。”
这是段金全第一次杀人,用一个编织袋把女孩尸体装好后,到晚上10点钟左右,把她丢在窝棚对面的一个坑里,用碎石和泥土掩埋了。“将人埋好后,我没有跑,有时候还蹲在坑边抽支烟,坐一下。”面对镜头,段金全嘴角还露着笑意。
用被害人电话露马脚
“从我第一次坐牢出来,我就不知道‘怕’字怎么写了,只要我能生存下来,做什么都可以。”去年4月29日凌晨3点多,段金全在柳州市鹅山路菜市旁立交桥的理发店前,用铁棍将一女子击昏。像以往一样,他把女子抱到附近的一间空房内,正准备下手,谁知女子竟苏醒过来,为防止她叫喊,段金全用铁棍猛击女子的头部。女子死后,段金全又强奸了她,还抢走其身上的13元钱和一部电话。
这次作案后他用死者的手机拨打了一个电话,警方顺着这条线索很快抓到了他。据其供述,从2004年6月起,此前他在云南、湖南、广西三地作案13起,共有14名女子受害,其中6人被他杀人灭口,有两次下手的间隔时间仅两天。近日,昆明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抢劫、强奸3项罪名将段金全起诉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面对这个全国最大的系列强奸杀人犯,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刑侦大队带着段金全历时一个多月,行程几千公里指认现场。昆明市检察院专门作出批示:此案触目惊心,被告人作案手段令人发指,加大出庭指控力度,依法严惩。
初恋女友让他有一丝伤感
有过3个化名的段金全,对杀人显得很冷漠。去年6月22日,段金全带民警去挖他杀的第一个受害者尸骨时,他对着尸骨毫无悔意。办案民警说,从小别人没有爱过他,所以他也不爱别人,他对什么事情都不在乎。
段金全,黑黑的脸盘,手指上布满青色的文身,说话很老道。“从我第一次坐牢出来,我就不知道‘怕’字怎么写了,只要我能生存下来,做什么都可以。对于所有被杀的人,我没有愧疚,那是他们的命;就如我现在这样,也是命中注定。”说这话时,他的表情极其平静,好似在讲别人的故事一样。
从段金全的身份证地址来看,是大理巍山大仓镇漾江林业局,小时候的生活应该不差。要不是母亲很早过世,父亲娶了个对他“不好”的后妈,段金全也许不会走上犯罪道路,也会像同父异母的妹妹一样去到省外上大学。
据段金全讲,他小时候,就有了杀人的想法。那时,他想杀的人是他的后妈。他说,自从后妈进门后,他就没有一天好日子,总是生活在被欺压之下。有一次,因为要钱和后妈吵了起来,他抄菜刀就往后妈身上砍,幸好当时被人拉住。再过几年,父亲也去世了,段金全就成了没人管的“野孩子”。
10多岁起,段金全就开始浪迹天涯。1995年,段金全遇见了第一个女朋友,他说:“我还是很爱她的,如果没有去坐牢,我相信我们能永远在一起”。说到这里,段金全脸上停留了几秒钟的伤感。1997年,他想和女朋友开一间小卖部,为了弄一些流动资金,他开始第一次抢劫,结果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2003年,假释出狱,女朋友和他失去了联系。
杀人后在窝棚附近埋尸体
小婉和小凡分别出生于1996年和1998年。2005年1月21日上午9点钟左右,姐妹俩吃完方便面,在白塔路延长线昆纺拆除空地玩时,被段金全强奸、杀害。
老刘是河南人,来昆明后主要靠收废品为生,女儿小婉和小凡跟在身边读书。一家四口并不富有,但生活还算安定。
小婉和小凡被杀,是段金全被抓获前所犯的第三桩案件,她们的尸体是事发后第二天上午被发现的。老刘回忆,当天早上8点钟,他把小女儿抱上表弟小周的三轮车,大女儿自己爬上三轮车一起赶往废品收购点。姐妹俩吃完方便面后,到昆纺的空地上玩,谁知这一去就没了生命。中午吃饭找不见孩子,老刘就发动七八个老乡四处寻找,一直到深夜都没有消息。其间,段金全则镇定地在距窝棚30米远的地方,挖掩埋尸体的坑。女孩亲属问他见过两个孩子没有,他说“没有”;问他在干吗?他回答“挖铁”。挖好坑后出去玩了一会,晚上10点左右,见周围无人,段金全就背起装有两个女孩的编织袋到挖好的坑里埋好。
第二天上午10点多钟,小女孩的亲属再次找到这块空地,段金全假装关切地上前询问,孩子找到没有。而他挖的那个坑,距离他的窝棚仅仅30米远。细心的亲属们不解段金全挖好的坑为什么又填上,还盖上杂草,继续寻找时发现了小凡的一只鞋,然后报警。亲属们和警方一起寻找时,段金全才惊慌地骑上自行车逃跑。
据段金全交代,2005年春节前大约20多天,他从原来住的空地西边围墙下搬到北边围墙下,在那里用木条、层板、油布搭了一个小棚住在里面。10天后的一个上午,他坐在窝棚看见小婉和小凡从“眼镜蛇迪高厅”停车场过来,就和两个小姑娘打招呼,示意她们过来。
在玩的过程中,段金全就有了敲一笔钱的念头。“因为这个老刘仗着自己有点钱,大拽拽的,看不起我,有机会的话,我可能已经把他也杀掉了。”段金全起初想通过绑架他的两个女儿来敲诈他,后来又起了杀人念头。
14名女性被害
从2004年至去年3年间,段金全疯狂作案13起,14名女性被害,其中强奸了11名女性,杀害6人。
2004年6月21日,段金全在昆明市白塔路延长线昆纺空地内对一女子进行抢劫70元现金、强奸后将其掐死,掩埋在昆纺空地中。
2004年6月27日,段金全在云南省建水县蒙宝铁路边,抢走24岁的女子倪某现金40元,之后将其强奸、杀害。
2005年1月21日,段金全在昆明市白塔路延长线昆纺空地北侧其居住的窝棚内将两个小女孩掐昏后进行强奸,再将两人掐死。
2005年夏天,段金全逃到湖南省衡南县三塘镇。当年8月1日,他在该镇铁路边,将21岁的罗某挟持到一仓库内实施抢劫、强奸、杀害。
前年8月2日,段金全在柳州市用石头砸昏一女子后,抢走其350元现金和手机一部。
前年12月,在柳州市柳北区跃进路胜利立交桥下的铁路道口,用铁棍将王某击昏,抢走被害人的挎包。
去年1月4日,在柳州市一住宅楼旁,用铁棍将岑某击昏,搜走其身上的120元钱,后将岑某拖到无人处实施强奸。
去年1月6日,在柳州市抢走一女子现金32元,并对其实施强奸。
去年1月8日,在柳州市对一女子实施抢劫,但未抢到财物,准备强奸时,发现被害人来月经后逃离现场。
去年3月21日,在柳州市对一女子抢劫30元和手机,并强奸。
去年3月27日,在柳州市对一女子实施抢劫、强奸,因为受害人反抗而未得逞。
去年4月23日,在柳州市对一女子实施抢劫、强奸。
去年4月29日,在柳州市抢走一女子现金13元,并将其强奸、杀害。
(来源:云南网)
■心理画像
最可怕 眼神很冷漠
被抓后,无论是广西还是昆明、湖南的警方,都对段金全进行过多次笔录,他所有的供词中除了细节有差别之外,都承认了自己的所作所为。主办检察官杨迪和洪颖觉得段金全除了严重的自卑,还有作案手段的残忍。“我曾经问他,杀了一个又一个,心里有没有一点点感觉。他(段金全)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这就是他们的命,就像现在是我的命一样。”杨迪说,段金全的眼神很可怕,表面上笑嘻嘻的,却冷漠,对生命毫不在乎。
杨迪说,段金全性格孤僻,喜欢走铁路,常常一走就是几个小时,不管白天还是晚上都敢作案,只要有“目标”出现,就立即下手。从45岁的妇人到未成年的少女都可能成为他作案的对象,去年1月以后,他几乎每个月都要出来“行动”一次,有时才隔短短两天,又要伸魔爪。段金全袭击的对象大多有几个特征:长发、1.60米∽1.65米之间,且面容姣好的女子。“同时,他也很自卑,认为别人瞧不起他,伤害两名幼女(小婉和小凡)就是为了报复。”
据介绍,段金全喜欢打麻将。警方在做笔录时,段金全也表现得极其聪明,并有着惊人的记忆力,对好多年前的作案时间、地点、受害人穿的衣服都能记得非常清楚;能描绘出受害人的样子,能将作案现场图画得很清楚。因为受害者都是在外打工的单身女孩,失踪很久家人才会报案,加之作案的段金全是个流浪汉,作案很隐蔽,警方很难找到破案线索。
■朋友评价
太狠了 一路都在抢
在流浪途中结识的“朋友”眼里,段金全都是以绰号“大理”的身份出现,即使是外界传闻他最亲密的朋友“老杜”,也不知道他的真实姓名。
一位叫小兵的证人在证词里讲述:“在2003年七八月份,我在大理洱海边洗澡时碰到了‘大理’,他也在那里洗澡,聊天时他告诉我,他刚从昆明东边附近一个煤矿监狱呆了6年,被判了12年,挖了好几年煤,现在他要报复社会。第二天晚上他回来告诉我,他在洱海附近一个山上抢了一个女孩子,抢到一个玉佛坠子,还有一张照片,他说没有多少钱,把那个女孩子的手划伤了。当晚我们就扒火车到昆明,两个月后我们俩加上一个青海人,一起扒火车去浙江,到湖南怀化时没钱了,‘大理’又去抢钱。我们俩觉得他‘太狠了’,就把他甩了。2004年10月份‘大理’又来找我,告诉我他在蒙自、下关混了一年多,然后我们上班打工,他还出去偷东西、抢人。”
■专家分析
社会教化缺失导致性格缺陷
从段金全的经历来看,他的犯罪并不是突如其来的,1994年进过劳教所,1997年就被判刑。云南警官学院副教授黄泽珊分析,一个人在社会化过程中没有接受全面的社会教化,那么他的个性中缺陷成分就会越来越大,也就为他的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的发生奠定了基础,他会把家庭中所没得到的关爱,把这种怨恨带到社会上对其他人相处的一些关系中,走上犯罪道路,也就是一个必然的结果。而且他在不断重复反社会的实践活动中,只能使他的犯罪心态越来越朝着更加恶性的方面发展,因此使以后的犯罪行为越来越恶劣。
■段金全心愿
想见失散妹妹
在看守所中,段金全对自己所有的案件供认不讳,甚至没有一点隐瞒。采访他时,他没有对自己的行为感到一点不对,只说:“你们一定觉得我很是无恶不作吧,可我自己不这么觉得!”在反反复复的询问中,段金全透露:“我很想见见我的妹妹,我已经有十多年没有见过她了。”段金全说,他和妹妹关系很好,曾经常常书信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