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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高考舞弊案中4名公职人员作出终审裁定

发布时间: 2008-11-18 9:19:00     来源:

    新华社兰州11月17日电(记者王衡)记者17日从甘肃省天水市有关部门获悉,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天水高考舞弊案”中涉案的4名公职人员上诉案,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并作出终审裁定。据了解,本次涉案的共有5名公职人员,除天水市麦积公安分局东岔派出所所长侯兆鹏因在二审中提交了新的证据,法院正在核实外,其他4名被告均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一审判决中,因犯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原麦积区第三职业高级中学校长黄鸿福、原麦积区第三职业高级中学教师张红举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和1年6个月;因犯滥用职权罪,原麦积区公安分局琥珀派出所所长刘小斌,原麦积公安分局甘泉派出所户籍警贾旭东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和1年6个月,并依法追缴4人涉案非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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