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抚州 | 时事 | 图片 | 领导 | 专题 | 人事 | 时评 | 财经 | 体育 | 社会 | 娱乐 | 房产 | 汽车
 市县概况 | 部门 | 乡镇 | 企业 | 临川文化 | 才乡教育 | 抚州旅游 | 健康 | 两性 | IT | 消费
 形象展示 | 市民热线 | 采编读园地 | 实用查询 | 软件下载 | 股市证券 | 抚州论坛 | 博客
 临川 | 南城 | 南丰 | 黎川 | 广昌 | 崇仁 | 乐安 | 宜黄 | 金溪 | 资溪 | 东乡 | 金巢
  您现在的位置: > 电子报 > 新都市 > 十版 > 正文
国土资源部强调:“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

发布时间: 2008-11-14 9:51:00     来源:
    新华社北京11月13日电(记者王立彬)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13日在就“贯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表示,现在社会上对“小产权房”问题非常关注,包括国土资源部在内的各方面也作过相应的回答。所谓“小产权房”就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商品房。对于小产权房,这里要讲三句话:第一,小产权房不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第二,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严禁小产权房进一步发展。第三,要深入研究,分类分析,采取针对性措施,化解历史形成的小产权房问题。

 共1页  1 
相关链接

     新闻检索:

    无标题文档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Copyright © 2004-2008 www.zgfz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抚州日报社版权所有
    抚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抚州日报社     维护:中国抚州网
    备案号:赣ICP备050045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