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11月10日电(记者方列)浙江丽水市莲都区法院日前以受贿罪一审判处莲都区教育局原副局长徐国华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8.5万元。
据了解,今年已过半百的徐国华担任莲都区教育局副局长一职已有多年,因涉嫌受贿罪于今年5月27日被刑事拘留,6月10日被依法逮捕。据检察机关指控,1998年至2008年初,徐国华在担任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自己分管教育规划、项目建设、仪器装备、房改等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收受相关项目承包人以“生日送礼”“拜年”等各种名义所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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