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抚州 | 时事 | 图片 | 领导 | 专题 | 人事 | 时评 | 财经 | 体育 | 社会 | 娱乐 | 房产 | 汽车
 市县概况 | 部门 | 乡镇 | 企业 | 临川文化 | 才乡教育 | 抚州旅游 | 健康 | 两性 | IT | 消费
 形象展示 | 市民热线 | 采编读园地 | 实用查询 | 软件下载 | 股市证券 | 抚州论坛 | 博客
 临川 | 南城 | 南丰 | 黎川 | 广昌 | 崇仁 | 乐安 | 宜黄 | 金溪 | 资溪 | 东乡 | 金巢
  您现在的位置: > 电子报 > 新都市 > 十版 > 正文
销售“阿里巴巴”假原始股 福州一集资诈骗团伙成员获刑

发布时间: 2008-11-11 9:08:00     来源:

    新华社福州11月10日电(记者郑良)福州市晋安区法院近日对一起集资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虚构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原始股权销售事实,销售“阿里巴巴”原始股非法得利11.8万元,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人张小林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张东参等9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007年6月,张小林利用阿里巴巴公司在网络上宣传要在海外上市这一信息,虚构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原始股权销售事实,与张东参合谋,私刻了阿里巴巴(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确认章,私刻福州亿佳鑫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公章,招聘了穆景华等8名业务员,利用咨询公司名义,以电话扫单方式向客户推销“阿里巴巴”假原始股。2007年6月间,该诈骗团伙先后以每股27.6元人民币价格,将4300股“阿里巴巴”假原始股股票分别卖给王某等3名受害者,骗取人民币11.8万元。


 共1页  1 
相关链接

     新闻检索:

    无标题文档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Copyright © 2004-2008 www.zgfz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抚州日报社版权所有
    抚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抚州日报社     维护:中国抚州网
    备案号:赣ICP备050045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