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沈阳10月9日电(记者范春生)辽宁省沈阳市某电信企业的业务经理张英偷走300个IP账号,另成立公司转手倒卖获利2.4万元,此举造成了中国电信24万余元的损失。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终审判处张英有期徒刑13年。
张英曾经是沈阳市某电信业务代理公司的业务经理,2004年春节后,突然辞职。随后,他成立了一家贸易公司,当上经理,开始倒卖电信IP账号。然而昔日同事发现,张英倒卖的IP账号竟是从原公司偷来的,于是报案。
今年初,该案在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认定,被告人身为从事电信业务的主管人员,明知道这种行为会给电信公司造成巨额损失,应按照电信的损失作为量刑依据。为此,一审判处张英有期徒刑13年。一审宣判后,张英提起上诉。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量刑准确,故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