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作者: 发布日期: | |||
为进一步检验和提高我市公安机关快速反应能力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抚州市公安局定于2008年5月13日上午9时至10时30分在市城区举行处置突发事件联合演练。为保障演练活动的顺利进行,确保演练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届时将对市城区迎宾大道、赣东大道、大公路、文昌大道、抚河新桥、上沿河路、文昌桥、下沿河路、环城北路、学府路、马家山广场、玉茗大道等部分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演练期间禁止各种社会车辆和行人通行。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给予理解和支持,并自觉遵照执行。 特此通告 抚州市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