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宜黄讯 (章英全、周燕萍)日前,宜黄县人民检察院向宜黄县环保局和县畜牧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要求两单位依法履职,引起两单位高度重视。
宜黄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该县部分养猪场存在直接排放排泄物及污水现象,严重污染生态环境,影响群众生产生活。该县环保局和畜牧局迅速制定方案,抽调精兵强将,对全县的养猪场进行集中整治。据了解,2017年该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履行民事行政检察、侦查监督等职能,立案监督、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及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大力推行两法衔接,加强生态检察,对污染环境的生猪养殖场、工程建设过程中导致的水土污染进行集中整治,并在办案过程中积极植入生态恢复性执法理念,呵护了宜黄的青山绿水,保障了人民的饮水健康及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