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疫情期间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管理工作的公告)办理主体、设定依据、申报条件或标准、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办理程序、要求、联系信息。
本指南适用于(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疫情期间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管理工作的公告)申报。
2.主体
政策兑现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设定依据
《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疫情期间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管理工作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告第12号
4.申报事项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换发
5.申报条件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有效期满,但因疫情原因暂时无法办理换证手续的,允许其从业资格证有效期自动向后延续至疫情结束之后45天。
6.办理程序
受疫情影响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书面申请—部门审核—办结
7.申报材料
(1)换证表;(2)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原件;(3)继续教育结业证明;(4)近三年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信用情况(适用客车、危货驾驶员)。
8.承诺时限
当场办结
9.收费标准
无
10.联系信息
业务咨询电话:8230041